【案例一】網絡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傳播淫穢色情被行政拘留和罰款
巡查發現,網絡主播“任**”在某平臺直播過程中,為達到漲粉、賺禮物的目的,與其他主播連麥時談論淫穢、色情、低俗內容,且屢教不改,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,造成了不良影響。合水縣網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依據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》第一百六十條第五項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八條之規定,給予“任某海”行政拘留10日,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【案例二】網民利用夸張言行無底線博流量被行政處罰
巡查發現,網民“蔡*”在某平臺發布低俗視頻,通過在校園周邊利用夸張言行進行表演,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,嚴重污染網絡環境,造成一定不良影響。西峰區網信部門、公安部門對該網民進行了約談教育并行政罰款200元,責令其清理了有關違規信息。
【案例三】網絡主播為吸粉引流散布謠言被行政拘留
巡查發現,網絡主播“翟**”在某平臺直播過程中,從粉絲彈幕獲取“新區一男子殺害六人”的信息,為吸粉引流,未經核實便大肆散布虛假消息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。慶城縣網信部門、公安部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,對“翟**”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。
【案例四】網絡主播在直播過程中語言低俗、謾罵他人被約談教育
巡查發現,網絡主播“劉*”在某平臺直播過程中存在低俗謾罵、污言穢語等違規行為,造成惡劣影響。華池縣網信部門、公安部門對該網民進行了約談教育,督促其整改。
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廣大網民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自覺遵循社會公序良俗,任何擾亂網絡秩序、破壞網絡生態的違法違規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來源:慶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