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經和田縣應急管理局證實,10月27日和田縣境內未發生交通事故,上述網民發布內容與實際不符,純屬謠言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,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,遵守公共秩序,不得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,以及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。
網信部門提醒廣大網民:在網絡上發布信息,要真實、客觀、準確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請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發現謠言及時舉報,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。
來源:“新疆網絡辟謠”微信公眾號、和田網絡舉報辟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