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蘇省檢察機關披露了一起利用手機App進行信用卡代還、套現(xiàn)的非法經營案,涉案金額高達545億元,注冊會員210萬,涉及各類銀行卡300多萬張。主辦檢察官接受記者采訪,披露了案件細節(jié)。
輕信信用卡智能還款
終步入無限循環(huán)的“還款陷阱”
家住江蘇省淮安市的小吳因為自己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比較高,每次看到喜歡的東西就忍不住“買買買”,無節(jié)制地刷卡消費讓她每月都入不敷出,是典型的“月光族”。2021年1月,小吳應還賬單將近2萬元,面對高出自己工資數(shù)倍的信用卡賬單,小吳焦慮不安,如果逾期不還,個人征信會受影響。正在這時,她看到了一根“救命稻草”。
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何孝天:小吳說,她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一則“信用卡智能還款平臺某App,讓你告別還款焦慮”的廣告,她感覺像抓到了救命稻草。在與廣告上的客服聯(lián)系之后,對方告訴她只需下載一個手機App,信用卡內預留5%的可用額度,即可代還信用卡,不僅安全可靠,而且代還的手續(xù)費也只需還款金額的8‰。
小吳在“客服”的指導下下載安裝了這個App,并按提示用自己的手機號碼進行了注冊,輸入身份信息、綁定了需要還款的信用卡賬號,然后設置還款金額2萬元和還款周期3次,App自動幫助小吳完成了3次虛假消費,幾分鐘后小吳手機就收到了這張信用卡本期賬單已還清和消費20160元的“新賬單”。
何孝天:這個“客服”告訴小吳多出來的160元就是此次代還信用卡的手續(xù)費。小吳覺得相較于高達2萬元的欠款,代還手續(xù)費簡直就是“毛毛雨”。之后,每個月小吳都通過這樣的方式還款,等到所欠信用卡金額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多,她才終于意識到自己被拖入了一個無限循環(huán)的還款陷阱中。小吳通過網(wǎng)上查詢得知,這種信用卡代還App可能涉嫌違法犯罪,2021年7月,她選擇了報警。
公司非法搭建支付結算平臺
擾亂市場秩序
警方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小吳報警的這款App是浙江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發(fā),隨后,這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李某及公司股東文某、何某等7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。以李某為首的非法經營團伙逐漸浮出水面。
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映霞:據(jù)李某交代,公司開始主要做一些公眾號、商城之類的軟件開發(fā),收益較少。為了獲取更大利益,2017年1月,組織人開發(fā)具有信用卡還款、套現(xiàn)等資金支付結算功能的軟件App,但是因為公司并未獲得央行頒發(fā)的支付牌照,沒有現(xiàn)金支付和結算資質,他又成立了一個物流公司,找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為他提供支付接口。
為了擴大銷售,李某等人利用網(wǎng)站、微信群等以“一起做代理,推廣賺分潤”為噱頭,招募運營下游代理。下游代理不僅需要花費幾萬元至數(shù)十萬元不等的價格購買公司開發(fā)的同類App,同時公司每月還會收取他們幾千元至數(shù)萬元不等的運營管理費等。
王映霞:第三方支付平臺、公司以及下游代理都會設置費用不等的刷卡手續(xù)費,公司主要賺取會員刷卡費率和上游支付通道的費率差,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后作為分潤轉賬給下游代理。自2017年10月以來,這家公司共向全國各地的代理商出售同類功能的App共730個。
據(jù)技術人員文某交代,他們開發(fā)的“智能代還App”,不管是信用卡代還或是套現(xiàn),系統(tǒng)上生成的商戶消費其實都是虛假交易,沒有真實消費,實際就是將持卡人賬單循環(huán)延后。
難抵利誘做代理
最終“竹籃打水一場空”
代理商金某是2020年7月看到廣告后到浙江李某的公司考察,工作人員向他宣傳,做代理可以拿到客戶刷卡消費金額2‰左右作為分成,只要推廣做得好,輕松月入過萬。
何孝天:金某當時繳納了二十多萬的代理費,定制了具有信用卡代還、套現(xiàn)功能的App,之后他通過App生成專屬推廣二維碼,在微信群、QQ群里進行推廣。為了吸引更多人注冊成為會員,他還要求在App中設置了不同的會員等級,推廣的人數(shù)越多會員的等級就越高,等級越高的會員使用這個軟件刷卡消費的手續(xù)費就越低,高等級會員也可以從其發(fā)展的會員刷卡手續(xù)費中獲得更多分成。
不到兩年的時間,金某代理的App吸引注冊的會員人數(shù)達5萬多人,非法經營額達23億多元,金某非法獲利近200萬元。而像金某這樣的落網(wǎng)的下游代理有29名。
王映霞:鑒于這個案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,人數(shù)眾多,檢察機關提前介入,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提取并固定各犯罪嫌疑人手機內的電子數(shù)據(jù)、公司賬目,并對公司的后臺服務器中的數(shù)據(jù)進行司法鑒定等,進一步完善證據(jù)鏈。
經鑒定,2018年10月至2022年2月,被告人文某與另案處理的李某等人非法經營數(shù)額共計人民幣545.8億元,App總會員注冊數(shù)量達210萬。各App非法經營數(shù)額在0.39億元至23億元不等。檢察機關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,督促文某、何某等人先后退贓800多萬元。
王映霞:智能還款平臺的實際操作是推遲并非還清,賬單依舊存在,看似短期內減輕還款壓力,實際上加重了持卡人的還款負擔。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(yè)務,嚴重擾亂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,應予以依法懲治。
清江浦區(qū)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石艷:這種App需要用戶進行實名制注冊,綁定身份證及信用卡等個人信息,而這些平臺在信息安全的管理方面也存在較大隱患,一旦信息泄露,信用卡很容易被盜刷,甚至引發(fā)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、網(wǎng)絡賭博等衍生犯罪。
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,今年3月,文某等32人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,并處三萬元至二百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金。其余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。
石艷:在此提醒廣大群眾,一定要養(yǎng)成良好的消費習慣,根據(jù)自己的實際收入有計劃地理性消費,不要輕信信用卡智能代還平臺的誘導,無論借貸還是還款,一定要遵循正規(guī)渠道,守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及資金安全。
警方提示
1.官方渠道下載。下載App盡量選擇官方應用商店,避免從不明來源或非法渠道下載到惡意軟件。
2.謹慎授予權限。App提出授權申請時,根據(jù)使用需求針對性授權,切勿盲目同意,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。
3.提高防范意識。不要輕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推薦,特別是在涉及財產事項,要時刻保持警惕,對于金錢交易操作要謹慎對待。
4.及時報警求助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被騙或遇到可疑情況,及時撥打110報警或者96110咨詢。
5.如發(fā)現(xiàn)仿冒、涉詐App線索,可向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反詐工作專班郵箱(fzzbsscl@caict.ac.cn)投遞舉報。
來源:人民日報、中國之聲、央視網(wǎng)、央視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