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明貴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鉛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22年11月至12月,被告人陳明貴為提高個人自媒體關注度,借胡某宇事件編造多條與之相關聯的虛假信息,在網絡平臺上散布,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,依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來源:江西省鉛山縣檢察院
稿件來源:江西省鉛山縣檢察院 發布時間:2023-04-28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明貴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鉛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22年11月至12月,被告人陳明貴為提高個人自媒體關注度,借胡某宇事件編造多條與之相關聯的虛假信息,在網絡平臺上散布,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,依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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