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疫防辦發〔2022〕12號
各縣區、高新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,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:
為切實做好蘭州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,加強人員出行管理,有效落實省外來蘭人員管控措施,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強省外來蘭人員管控
各縣區各部門要對本縣區本單位在省外的人員進行全面摸底排查,提前要求其就地過年,嚴格限制返回。對拒不執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員,按有關規定處置、管控。
1.對中高風險區所在縣(市區)人員,一律實行“14+7”管控措施,即集中隔離14天(隔離期間不少于7次核酸檢測),解除集中隔離后繼續落實居家健康監測7天(期間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),解除集中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前的核酸檢測要做到“雙采雙檢、人物同檢”。
2.對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其他縣(市區)人員,一律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并居家健康監測14天(期間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,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,采取集中隔離監測)。
3.對低風險地市人員,一律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并居家自主健康監測7天。
二、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
各縣區要進一步充實網格員隊伍,加強村、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,壓實鄉鎮(街道)、村組(社區)網格化管理責任,織密兜牢管控網底。街道(鄉鎮)、社區(村組)要建立三包責任制,做好省外來蘭人員、解除隔離人員以及其他風險人員的摸底排查,靠實網格員人盯人責任,加強日常健康監測報告,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。
三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
各縣區要認真總結疫情防控工作經驗,不斷完善工作機制,確保疫情防控體系始終處于激活狀態,各工作專班保持24小時應急值守,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完成平急轉換,提級指揮、下沉作戰,混合編組、集中辦公,扁平化運行,力爭24小時內落實應急處置措施,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。
四、強化防控責任落實
(一)強化組織領導。強化屬地、部門、單位、個人“四方責任”。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負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,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,分管領導要投入主要精力推動落實。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的要求,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。各企事業單位和市場主體都要履行單位主體責任,研究細化防控措施,守好自己的門,管好自己的人。要不斷宣傳強化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,促進個人和家庭自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。
(二)強化督導檢查。近期,國家、省、市將分別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專項督導檢查,各縣區各部門要主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,對發現的問題即知即改,以案為鑒,舉一反三。衛生健康、市場監管、文化旅游、交通運輸、民政、郵政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力度,推動各項防控措施落實。
(三)強化宣傳引導。各縣區和宣傳等部門要多渠道開展科普宣傳,引導群眾自覺養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風、少出行、不聚集、“一米線”、分餐制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,不斷提高全社會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,構筑起群防群控堅固防線。
本通知中的省外來蘭人員管控措施執行時間為印發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,根據疫情變化情況,各縣區各部門適時采取更嚴格的防控措施。
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
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1月13日
來源: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