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. 做好口罩、洗手液、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,制定應急工作預案,落實單位主體責任,加強人員健康培訓。
2. 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,接種疫苗后仍需注意個人防護。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,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,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。
3. 對進入商場和超市的顧客和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核驗健康碼,體溫和健康碼正常者方可進入。

4. 商場、超市及其對外租賃的商鋪,應嚴格根據所在地區疫情風險等級、營業面積、營業區域、營業內容、客流高峰時段等情況,合理設置一定時段內的顧客最大接待量,防止造成人員聚集。
5. 確保有效通風換氣。
溫度適宜時,盡量采用自然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。
如使用集中空調,應在開啟前檢查設備確保運行正常,確保新風取風口與排風口之間保持一定距離,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,保持新風口清潔;運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行,加強對冷卻水、冷凝水等衛生管理,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、消毒或更換。
6. 每日正式對外營業前,集中空調提前運行1小時,每日正式結束營業清場后,集中空調延長運行時間 1 小時。

7. 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(如存儲柜、購物車筐、電梯間按鈕、扶梯扶手、衛生間門把手、公共垃圾桶等)要做好清潔消毒。
8. 保持電梯、咨詢臺和售貨區等區域環境整潔,及時清理垃圾。
9. 公共衛生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,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;有條件時可在電梯口、咨詢臺等處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。
10. 應設置“1 米線”,提醒顧客排隊付款時保持安全距離。

11. 推薦顧客自助購物、非接觸掃碼付費,盡量減少排隊時間。建議購物時間不超過兩小時。商場超市營業時間內設置衛生防疫監督員,提醒商戶及顧客正確佩戴口罩,避免人員聚集。

12. 注意個人衛生,及時進行手衛生,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、眼、鼻,打噴嚏、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。
13. 工作人員工作期間,全程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;顧客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、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。口罩弄濕或弄臟后,及時更換。
14. 通過海報、電子屏和宣傳欄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。
15. 當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,應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場所進行終末消毒,同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,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。
16. 其他要求參照《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<商場、超市疫情防控技術指南>等 4 個防控指南的通知》(商消費電﹝2020﹞777 號)執行。
摘自: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(2021 年 8 月版)
來源 :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