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強化零售藥店防控主體責任,要求對發燒(體溫超過37.3℃)及紅、黃碼顧客不得銷售“四類藥品”,同時繼續暫;ヂ摼W平臺線上銷售“四類藥品”,所有零售藥店一律不得接受“跑腿”“代購”“代提”等服務代買“四類藥品”。藥品零售企業持續嚴格執行“四類藥品”實名登記銷售管理,對實際經營品種進行全面梳理,建立“四類藥品”店內銷售清單,施行“一店一清單”,在計算機系統設置銷售攔截,提示營業員先登記再銷售,做好“哨點”信息監測。
同時,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從嚴落實零售藥店各項防控措施。督導零售藥店按照《甘肅省關于持續加強藥品流通環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嚴格落實測溫、驗碼、戴口罩、消毒和2人以下“窗口式”銷售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,引導顧客保持安全距離;并切實做好藥店自身防護,每日對員工進行健康監測及記錄,員工核酸檢測必須符合要求。
來源:掌上蘭州·蘭州晨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