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期間通行政策的通告
各市(州、礦區、蘭州新區)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,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交通檢疫組各成員單位:
為科學精準做好當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,經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同意,對全省通行政策予以調整,現通告如下:
一、未發現本土確診病例的市州,通過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客運站或公路自駕小客車出省人員,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時限由 24小時調整為 48 小時,同時體溫、健康碼、行程卡正常;發現本土確診病例的市州,出省人員仍需提供 24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。
二、未發現本土確診病例的市州,道路貨物運輸駕乘人員出省需提供 48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,同時體溫、健康碼、行程卡正常;發現本土確診病例的市州,仍需提供 24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,運輸防疫、重要生產和生活物資車輛繼續享受“快通證”政策,在省內各防疫檢測點優先通行。
三、外省進入我省的人員,要求體溫、健康碼、行程卡正常并持 48 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政策不變。
四、民航、鐵路、公路交通等部門應在購票等環節提前告知出行人員。
五、全省執行統一的出行政策,各地通行政策與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為準。
上述政策自 2021年11月3日零時起執行,視疫情發展變化適時調整。
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
領導小組交通檢疫組
2021年11月2日
來源:甘肅高速(ID:gansugaosu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