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發布社區居民小區動態管理措施的通告
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實際和大規模核酸檢測情況,結合防控專家指導意見,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決定,明確我市社區居民小區動態管理措施,確保管理工作科學規范有序開展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封控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,可申請轉為管控區:
1.區域內最后一名確診病例離開小區并完成環境消殺后14天,區域內無新增病例;
2.區域內最后一名密接者(次密接者)末次暴露后14天,核酸檢測均為陰性;
3.解封前14天完成至少 6次全員核酸檢測,其中解封當天完成一輪全員核酸檢測,期間檢測結果均為陰性;
4.區域內人員測溫正常、健康碼全為綠碼。
二、管控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,可申請轉為防范區:
1.區域內最后一名密接者(次密接者)離開小區并完成環境消殺后14天,區域內無新增密接者(次密接者);
2.區域內最后一名密接者(次密接者)末次暴露后14天,核酸檢測均為陰性;
3.解控前14天完成至少 6次全員核酸檢測,其中解控當天完成一輪全員核酸檢測,期間檢測結果均為陰性;
4.區域內人員測溫正常、健康碼全為綠碼。
三、防范區待本次疫情全面結束后,解除防疫管理措施,轉入常態化防控。
四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,經研判具備轉區條件的居民小區,由所在地社區(村)逐級上報至縣區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審批,批準后實施。
五、封控區轉為管控區、管控區轉為防范區后,各縣區要嚴格落實相關防疫管理措施,做好宣傳解釋工作,確保轉區工作穩妥可控有序。
六、解除隔離返回人員,由所在社區(村)負責,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,共同居住的人員做到“足不出戶”。
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
聯防聯控領導小組
2021年11月4日
來源:蘭州疾控動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