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,自網約車誕生以來,網約車運營模式就因安全性和行業規范不足備受爭議。尤其是,專車運行公司忽視對專車車主資質背景的審查以及上崗培訓,導致不少有犯罪前科的人員進入該行業。例如,今年3月,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的通報顯示,深圳市網約車駕駛員中發現有吸毒前科人員1425名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1名、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1661名。
當然,我們的社會是寬容的,應該給予有劣跡者重新做人的機會,但寬容不應以多數人的安全為代價。毆打、性騷擾、搶劫并殺害等網約車司機的種種惡劣行為被不斷曝光,其中不乏上文提到的三種類型人員。
業內人士認為,之所以網約車亂象層出不窮,其源頭在于網約車平臺。目前,絕大多數C2C出行平臺都采用加盟模式,為了搶占市場占有率,降低門檻、降低審核標準、放松對司機的把關,致使管理漏洞百出,惡性事件不斷。
其實,無論是出租車,還是網約車,無論是便捷,還是實惠,“安全”總是最為基礎的前提。因此,在去年10月,交通部公布了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全國各地也在陸續開展整治網約車的專項行動,意在為人們的乘車安全保駕護航。但遺憾的是,專項治理行動沒能從根本上遏制網約車亂象的發生。
本次首個網約車司機標準的發布,進一步明確了網約車司機的準入門檻。可以預見,網約車司機的犯罪行為將會減少。但要徹底終結網約車亂象,還需在安全監督管理上內外合力、雙管齊下。有專家表示,既要求平臺內部對其平臺下的車輛進行審核、管理,保證乘客使用的安全,又需要政府部門從外部對平臺進行必要的監管,形成外部壓力,防止平臺只考慮商業利益而忽視安全監管,最終形成“政府管平臺,平臺管車輛”的監管體系。
網約車成熟的運營規范和監管體系,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一蹴而就。但隨著國家的規范舉措越來越完善,我們期待網約車盡快脫離野蠻生長的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