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家表示,“微領域”違法活動存在隱蔽性,執法有難度,社會危害性高。互聯網企業應當落實管理主體責任,對用戶注冊信息進行審核。同時,公安部門需加大網監力量,探索新媒體監管手段,形成線上線下長效管治常態。
每天發布網絡招嫖信息幾千條,公司化運作管理
近日,據湖北省公安部門通報,湖北襄陽警方經過1個多月的偵查,破獲一起全省特大網絡招嫖案。一個以公司化運作管理在網絡發布招嫖信息、組織賣淫嫖娼的違法犯罪團伙被一舉端掉。
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透露,警方成功抓獲該團伙27名違法嫌疑人,查獲大量網絡發布招嫖圖片、視頻資料信息,收集到“招嫖賬本”等證據。
經初步調查,上述犯罪團伙將一家酒店5樓共25間客房全部包下,召集工作人員及賣淫女開展網上招嫖賣淫活動。團伙內部分工明確、組織嚴密,分為信息發布部、技師服務部以及財務部等部門。
“利用專門軟件,信息發布部工作人員用電腦及手機通過網絡向不固定的QQ、微信發布招嫖信息;有人回信息后,由信息員在網絡上用語言、圖片引誘,留聯系電話。”據襄陽市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,該團伙有6個人專門負責在網上發布招嫖信息,每天要發2000余條,信息發布人員直接根據信息發送量、實際來人數“提成”。
近期,北京、四川、廣東等地也陸續破獲相關新型網絡賣淫嫖娼案件,打掉利用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工具組織賣淫活動的團伙。另外,新浪、騰訊、搜狐、迅雷等互聯網公司也先后因監管不力導致所經營的微博、微信等產品存在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問題遭到處罰。
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邱寶昌認為,網絡招嫖賣淫已成為危害社會的“毒瘤”,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平臺信息傳播速度快、傳播面廣,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利用新媒體社交工具來傳播色情信息、組織賣淫嫖娼,由此謀取不法利益。
社交軟件為何成為違法犯罪“溫床”?
近年來,公安部門針對網絡招嫖賣淫行為加大查處懲治力度,取得一些成效。但記者發現,利用微信、微博、QQ等新型社交平臺發布招嫖信息的現象屢禁不止,一些相關平臺用戶的賬號名稱和頭像包含淫穢色情內容,公然招嫖。
來自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的數據也顯示,移動互聯網正在成為有害信息主要傳播渠道。根據今年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,全國針對淫穢色情類有害信息的舉報仍居首位,僅5月份一個月相關舉報信息就達83.4萬條,占比58.8%。
微信、QQ、微博等社交軟件帶有搜索“附近的人”功能,“手機控”們都已熟知,用手機登錄后,可以看到附近用戶信息。以目前用戶已超5億的微信為例,記者使用該軟件在北京多個住宅區、商業區打開搜索“附近的人”功能,便發現不少招嫖信息。其中,不乏頭像曖昧、配圖大尺度、文字露骨的用戶。
武漢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羅教講認為,隨著近年來對黃賭等治安突出問題整治力度的加大,違法犯罪人員作案也變得更加隱蔽,不斷向互聯網等領域發展,給公安部門的執法帶來很大難度,很多不法分子正是看中這些特點,抱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僥幸心理。
另外,據辦案警方透露,當前“網上招嫖”和“現實賣淫”多異地進行,并注重團伙作案,內部分工明確、組織嚴密,形成了“代聊人員”、組織賣淫者、賣淫女等多個層次的復雜結構,致使警方辦案偵破面臨取證難、事實認定難等困境。
“微領域”的長效治理需線上線下協同“作戰”
針對網絡招嫖案件的復雜特性,專家建議,加強治安巡查,提高對案件多發地段的巡查頻次,綜合運用突擊檢查、暗訪等手段,結合技偵、網偵、圖偵和傳統偵查手段,在查獲賣淫嫖娼活動后,要注重通過詢問、案件的及時串并,發現背后的網絡招嫖犯罪。
其次,涉微互聯網企業需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,及時清理淫穢穢色情信息。邱寶昌建議,互聯網企業應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,對互聯網用戶提交的賬號名稱、頭像和簡介等注冊信息進行審核,對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的,不予注冊。對存在違法和不良信息的賬號,應當采取通知限期改正、暫停使用、注銷登記等措施。
同時,專家建議,公安部門、信息產業、文化等部門在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的基礎上要加強部門聯動,加強對移動互聯網的監管力度。提升對不良用戶、不良信息的發現、控制能力,督促網絡運營商、移動通訊運營商切實做好網絡聊天賬號、網絡聊天信息的清理,對含有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及時阻止、消除,最大限度地抑制招嫖信息的擴散。
羅教講表示,消除網絡招嫖的生存空間,需要以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為切入點,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,弘揚社會正氣,提升網民們抵御不良網絡信息侵蝕的能力。
邱寶昌等專家表示,打擊這類“微領域”違法活動,全社會都應站出來制止,堅決維護良好網絡秩序,不傳播、轉載淫穢色情信息。此外,專家建議,政府有關部門及時修改完善舉報涉黃活動的獎勵辦法,網民們發現此類不法行為應及時進行舉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