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上網就彈出各種廣告,就像牛皮癬一樣。”一網友對網絡廣告的吐槽,道出了不少人的心聲。對此,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布了《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種種舉措能否治愈網絡牛皮癬尚不得而知,但從輿論的一片叫好足見人們對流氓廣告厭惡之深。
實際上,互聯網產業多年的野蠻生長積累了不少弊習,流氓廣告只是亂象之一。且不說別的,不少門戶網站的內容就始終難逃侵權之嫌。“我們不生產新聞,我們是新聞的搬運工”。多年來,不知多少網站喊著這句口號,做著剽竊轉賣新聞的生意。盡管往往自稱內容經過授權,但究竟經哪些媒體的授權,利益返還形式又是什么,卻語焉不詳。如今,傳統門戶式微,移動互聯崛起,失范現象卻依舊隨行、花樣頻出。侵犯內容產權“跑馬圈地”的網絡企業,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標題黨,肆意造謠、攻擊、“人肉搜索”的網絡水軍,靠“星腥性”內容騙取點擊量的營銷賬號……無不加劇著互聯網世界的浮躁與戾氣,透支著內容生產商、廣大用戶的信任。
“皮之不存,毛將焉附”。在“互聯網+”被寄予厚望的今天,互聯網業者亟須補上規矩意識這一課。只有秉持遵規守法、互利共贏的原則,才能贏得未來。從產業發展規律來看,互聯網潛力再大,也終究不是運行在真空之中,僅靠自身是玩不轉的。內容生產商、網絡用戶、廣告主等主體,無不是支撐其發展的重要力量。倘若任性下去,不把他方利益當回事,放縱漠視版權、欺詐用戶等行為,到頭來埋單的終會是自己。
倒逼互聯網產業走出野蠻生長期,僅靠自律是不夠的,完備的外部監管體系必不可少。近些年,我們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,但仍存在過于籠統、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。接下來,關鍵是要提高立法質量,讓法律“長出牙齒”。同時,暢通維權通道,調動媒體、用戶等利益相關方的維權積極性;建立聯動機制,敦促各監管部門打出治理組合拳,一旦發現“犯規”,便吹響“哨聲”、亮出“黃牌”,讓其付出應有代價,涵養“凡有越軌,必受其咎”的網絡氛圍,扭轉無所忌憚、驕縱妄為的習性。
而今,我們已是名副其實的網絡大國,實現互聯網產業的良性發展,必須以依法有序為前提。陣痛在所難免,但要迎來健康鮮活的真發展,非得經此磨練不可。